根据湛江钢铁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要求以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2018年一、二季度厂界环境空气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信息公开如下:
2018年一、二季度厂界环境空气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汇总表
湛江钢铁厂界环境空气 |
监测日期 |
苯并芘 |
苯 |
2018.03.20 |
<1.85E-06 |
<1.87E-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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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
<4.60E-07 |
<1.86E-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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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检测结果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及炼焦化及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代替GB16171-1996)。 |